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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司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247條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
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前項餘額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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