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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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