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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管理處或分處得接受在區內營業之事業委託,將其廢品下腳或廢棄物依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之廢品下腳處理辦法、環境保護及海關有關法令規定清除出區,並得收取必要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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