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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之廢品下腳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辦法所稱之下腳,係指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在其製造過程中,所殘餘之渣滓、廢料,為該事業不能利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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