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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營運機構於完成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之貯存設施後,得於相關處理設施完成前,接受事業委託暫時貯存事業廢棄物;清除設施亦已完成者,得從事貯存設施之清除業務。
前項暫時貯存、清除之事業廢棄物種類,限於該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規劃處理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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