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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37條

管理機構副主任以上人員之考核獎懲,由本部工業局辦理;一等專員以下聘用或約僱人員之考核獎懲,由該管理機構主管辦理後,報請本部工業局核定;技工、駕駛、工友及清潔工之考核獎懲,由管理機構核定後,報請本部工業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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