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協助產業永續發展補助及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為審查補助案件,本部或所屬機關得召開審查會議。
申請案件如具高度重要性,必要時,於審查會議後,得由本部或所屬機關召開複審會議,再行審查。
本部或所屬機關審查補助案件,得請申請補助者說明或派員實地勘查。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