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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共同清除、共同處理許可證應登載內容如下:一、機構名稱及地址。
二、負責人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
三、場(廠)地點(清除許可證除外)。
四、清除或處理廢棄物之種類、代碼、數量、處理方法。
五、許可期限。
六、其他由經濟部指定之登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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