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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易燃性廢棄物再利用工廠申報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以易燃性廢棄物為原料再利用之工廠,應按月申報之內容如下:一、再利用工廠基本資料。
二、易燃性廢棄物種類。
三、易燃性廢棄物收受數量。
四、易燃性廢棄物再利用量。
五、易燃性廢棄物儲存量。
前項申報格式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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