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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者,應依本辦法之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前項危險物品之範圍、種類、管制量,指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所授權規定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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