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港埠費用收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向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之使用人,依其使用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之進出口貨物噸數計收管理費。
前項所稱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之使用人,指該貨物所有人。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