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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公民營事業於完成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部分設施,須先行營運時,準用前二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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