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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土地管理組職掌如下:一、工程用地徵收、價購與撥用等取得事宜之督導及安置計畫之配合執行。
二、水利用地之管理。
三、河川私有地之處理及重劃業務之配合執行。
四、都市及非都市土地使用計畫變更。
五、河川、排水空間之休閒場地認養及維護管理。
六、水利地重劃之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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