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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3條

經濟部設研究發展委員會,由參事、專門人員及有關單位主管組成;所需工作人員,就法定員額內調充,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經濟政策及國內外經濟情況之分析、研究事項。
二、關於本部暨所屬機構業務之研究、發展事項。
三、關於經濟動員準備措施之協調、聯繫、研究事項。
四、關於經濟資料之蒐集及編譯、出版事項。
五、關於其他經濟研究、發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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