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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署長二人至三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襄助署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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