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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各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局長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襄助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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