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受刑人移監作業由移出監獄負責。
但有正當理由者,得報請監督機關決定之。
監獄辦理受刑人移監作業時應注意戒護安全,對於移監日期之天候、路況等應詳加掌握,移監路程除有正當且必要理由外,不得停靠於監獄以外之其他處所。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