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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受刑人每日外出時間,自當日上午六時至下午九時之間為原則,由監獄依受刑人申請外出條件,斟酌實際需要決定之。
外出受刑人有於監外留宿必要者,監獄得指定其留宿處所,並報監督機關核准。
前項留宿處所以監獄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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