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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律師懲戒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辦理事務所需經費,分別由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編列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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