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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辦理戒毒人員,依下列規定獎勵之:一、記大功:(一)辦理戒毒業務,經主管機關評定成效卓著者。
(二)辦理戒毒業務,事先消弭重大意外事故或對重大事故處置得當未造成不良後果者。
二、記功:(一)辦理戒毒業務,表現優異,有具體事蹟者。
(二)辦理戒毒業務,事先消弭意外事故或對事故處置得當者。
三、嘉獎:辦理戒毒業務,工作辛勤,有具體事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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