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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借調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軍法官借調期間之休假日數,由國防部於借調時或每年年度開始前,以書面告知借調機關;請假時,由借調機關權責長官核准。
前項以外之假別,由借調機關依權責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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