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借調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軍法官借調期間,得由法務部或借調機關視業務需要,施予在職訓練。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