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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350條

債權或其他權利之出賣人,應擔保其權利確係存在。
有價證券之出賣人,並應擔保其證券未因公示催告而宣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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