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技能訓練所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技能訓練所掌理下列事項:一、受處分人之調查分類。
二、受處分人之教育輔導。
三、受處分人之技訓作業。
四、受處分人之衛生保健。
五、受處分人之戒護管理。
六、受處分人之名籍、給養及保管。
七、其他有關技能訓練所管理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