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戒治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衛生科掌理事項如下:一、衛生計畫及設施之指導。
二、傳染病之預防及護理之訓練。
三、受戒治人身體健康檢查與尿液之採集及檢驗。
四、受戒治人心理輔導、心理治療及疾病醫療。
五、病舍之管理。
六、環境衛生清潔檢查及指導。
七、藥品調劑、儲備及醫療器械之管理。
八、受戒治人藥癮戒治。
九、受戒治人疾病或死亡陳報及通知。
十、其他有關身心及衛生保健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