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教務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學生之註冊與編級及課程之編排。二、教學實施及習藝計畫之擬訂。三、學生課業成績及習藝成績之考核。四、學生技能訓練、技能檢定之規劃及執行。五、學生閱讀書刊之審核。六、院內出版書刊之設計及編印。七、習藝場所之管理。八、其他有關教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