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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務部廉政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會報及議事之處理。
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三、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四、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分析、研擬及執行。
五、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六、資訊業務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七、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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