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主管機關制定全國體育發展政策及訂定地方體育發展計畫,應積極倡導及推廣我國固有之下列優良體育活動:一、國武術。
二、划龍舟。
三、舞龍、舞獅、宋江陣、跳鼓陣。
四、扯鈴、跳繩、踢毽子、陀螺。
五、其他民俗體育活動。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