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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得請求提供下列資訊:一、本法第二十一條國家代表隊事項。
二、本法第四十條第二項專項委員會事項。
前項資訊,特定體育團體應依章程或專項委員會組織簡則規定提供;章程或專項委員會組織簡則未規定者,應依理事會議決議提供,並得以口頭、書面、網際網路傳送或其他方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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