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評鑑應包括下列內容:一、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一)實驗教育計畫之執行。(二)學生權益之維護。(三)學生學習之發展。(四)財務之透明健全。(五)相關法規之遵行。(六)其他主管機關會商實驗教育學校後,規定與實驗教育相關之事項。二、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一)實驗教育計畫之執行。(二)教學品質保證機制之規劃及運作。(三)學生學習及研究之支持。(四)財務之透明健全。(五)相關法規之遵行。(六)其他主管機關會商實驗教育學校後,規定與實驗教育相關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