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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適用於一百零三學年度以後入學之經濟弱勢學生(以下簡稱學生)。
前項學生,指家庭狀況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突遭變故、因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困難,致無法順利受學校教育之在學學生。
第一項學生以具中華民國國籍及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學籍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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