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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各該主管機關應就所屬公立學校依本標準規定,訂定組織規程準則;各學校應擬訂員額編制表,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
各該主管機關應將組織規程準則及各學校職員員額編制表,分別轉請考試院核備或備查。
私立學校應依本標準規定,擬訂組織規程及員額編制表,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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