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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方案及補助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學校應調查校內有特殊教育及專業服務需求之學生,依據學生之能力及需求,結合校內人力、學術機構、社區、衛生醫療、社會福利及志工等資源,擬具特殊教育方案,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報校長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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