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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方案及補助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其範圍如下:一、國立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
二、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
三、國立大學附設(屬)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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