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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評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評鑑之類別如下:一、幼兒園教保員培育評鑑:針對教保專業課程之課程設計、教師教學、學生專業發展等面向進行之評鑑。
二、專案評鑑:基於特定目的或需求進行之評鑑。
前項第一款之評鑑,每六年為一週期,並得依需要調整之;第二款之評鑑,得依需要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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