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幼兒教育及照顧相關圖書、專業期刊、教學設備及器材,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幼兒教育及照顧相關之圖書、視聽資料及電子資源等出版品一千冊以上。二、具幼兒教育及照顧相關之專業期刊或報紙十五種以上。三、具配合教學或研究用之教學設備及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