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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實習學生修習教育實習時,應有實習輔導教師或專任教師在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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