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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學校應提供違規學生及其家長適切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家庭教育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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