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聘請學者專家、教師等,研發各類特殊教育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
前項研發,各級主管機關得視需要訂定獎補助規定,鼓勵研究機構、民間團體、學校或教師為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