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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下設各分院作業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本基金以教育部為主管機關,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為管理機關;所屬各分院作業基金以各分院為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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