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學校法人及學校稽核人員或委任之會計師,應依風險評估結果,分別擬訂稽核計畫。
學校法人稽核計畫應經董事會議通過,學校稽核計畫應經校長核定;修正時,亦同。
稽核人員或委任之會計師,應依前項所定稽核計畫,據以稽核內部控制有效執行情形。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