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捐資教育事業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捐資給獎基準如下:一、捐資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滿新臺幣一百萬元者,頒給獎狀。
二、捐資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未滿新臺幣五百萬元者,頒給銀質獎牌。
三、捐資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未滿一千萬元者,頒給金質獎牌。
四、捐資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頒給水晶獎座。
前項獎狀、獎牌及獎座之格式如附件一、二、三。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