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課程及教學之基礎性研究。
二、課程綱要之研究。
三、課程發展及實施之研究。
四、課程及教學評鑑之研究。
五、國內外各級學校教材教法之研究。
六、課程及教學之實驗。
七、其他有關課程及教學研究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