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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綜合規劃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教育研究及發展計畫之研議編製。
二、教育研究及行政事務之管制考核。
三、教育研究計畫之申請、審核及補助。
四、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之規劃及執行。
五、資訊網路與相關設備之規劃、建置及管理。
六、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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