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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事細則(1011230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行政組掌理事項如下:一、總務、出納、文書、印信典守、庶務及財產保管。
二、不屬其他各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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