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科學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各項自然科學教育活動計畫之研究、發展、規劃、執行及評估。二、各項展示之解說導覽服務、幼兒科學教育活動及自然科學教育諮詢服務工作之推廣。三、自然科學教育教材、教具之研究發展與外借服務、刊物之編纂、印製及發行。四、自然科學教育巡迴活動之規劃及執行。五、志願服務人力之運用及輔導。六、其他有關科學教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