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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有財產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非公用不動產經撥用後,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承財政部之命,得隨時派員實地視察其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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