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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海關事後稽核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海關為篩選事後稽核案件,得於下列範圍選定之:一、進口案件。
二、出口案件。
三、保稅案件。
四、沖退稅案件。
五、其他關稅法規規定之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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