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申請登錄,應繳納登錄執業證明書費,並檢具下列文件:一、申請書。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三、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二張。四、合於第二條規定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書費,每張新臺幣一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