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業務一組掌理事項如下:一、進口、郵遞貨物之通關。二、進口稅則預先審核及疑義案件之處理。三、進口貨物補稅、免稅、押款、退款、按月彙繳、先放後稅、分期繳納關稅、暫准通關案件及艙單之處理。四、進口報單審核、副本核發及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之處理。五、進口貨物退運、調換、聲明放棄之處理。六、進出口貨物查驗及貨樣之管理。七、進口報單管理。八、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九、其他有關進口通關、進出口貨物查驗及稽核事項。